(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5年10月26日,本网获悉:荷兰留学生胡洋被刑荷兰留学生胡洋拘逾三个月,其母亲公开呼吁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
胡洋已被刑事拘留92天。胡洋母亲近日公开表示,他们已多次向国家公安部、河南省及郑州市各级公安、检察机关递交信访函,呼吁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并要求案件公开、公正办理。该事件引发社会各界的持续关注。
荷兰留学生胡洋疑因“言论问题”遭中共当局以“寻衅滋事罪”抓捕,办案单位为郑州市二七区公安局,胡洋被关押在郑州市第三看守所。目前,胡洋在荷兰留学的学校已经开学,而自2025年7月26日,郑州警方已将胡洋羁押3个月,已导致胡洋无法按时入学,其在荷兰留学的个人事务皆无法处理,胡洋母亲因此不得不在网上发帖公开呼吁。
据胡洋母亲透露,自胡洋被刑拘以来,律师多次向办案机关提出会见申请,但至今未获批准。家属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包括被指控为政治案件者)在侦查阶段依法享有委托律师并会见律师的权利。其母亲强调,这一法律保障应适用于所有被羁押人员,无论案件性质如何,都不应被剥夺或延迟执行。
其母亲还多次上访致函中央及地方机关。为保障案件依法处理,胡洋家属于10月12日、13日、15日分别向下列机关发出多封信访函:• 国家公安部• 河南省公安厅• 郑州市公安局• 最高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检察院。
信中请求上级部门依法监督,责成办案机关依规批准律师会见,防止黑箱操作、违规取证,确保胡洋的人身安全。
其母亲在信中表示,公开透明的司法程序不仅符合现行法律框架,也体现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他们呼吁相关机关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确保律师依法介入辩护,防止出现超期羁押与权利受限。
多位法律观察人士指出,胡洋案再次凸显出侦查阶段律师会见难的现实问题。律师介入程序受限,不仅损害辩护权,也削弱司法公信力。有法律界人士呼吁,应切实落实律师会见制度,加强司法透明度,保障公民在任何案件中都能依法获得辩护。
胡洋母亲表示,已有迹象显示部分信访函已被上级机关接收,他们希望主管部门能依法作出回应。“我们只是希望司法机关依法行事,公开、公正、透明,让胡洋能安全、合法地见到律师。”目前,案件尚未进入起诉或庭审阶段,外界仍无法获知详细案情。
胡洋案反映出在部分地区涉及宗教及政治相关案件中,律师会见权和司法透明度仍面临障碍。法律界与人权观察人士呼吁,应严格依据宪法与刑事诉讼法,保障所有公民在侦查阶段均享有平等的法律保护与辩护权。
对胡洋安的进展,本网将持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