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检警侦办「闪兵案」昨发动第三波搜索,兵分多路拘提艺人修杰楷、陈柏霖、Energy书伟、棒棒堂小杰到案,艺人坤达22日清晨也紧急返台到案,5人各被以新台币35万至50万元(约1.17至1.67万美元)不等交保,若最后判决有罪,会判刑多久?根据妨害兵役治罪条例,「毁伤身体或以其他方法变更体位者」,最高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实务上多数案件仅会判6个月以下徒刑,还可易科罚金,换句话说,只要罚个几万到十几万元就可免去牢狱之灾。
关于利用疾病来变更体位达到免疫,早年曾有犯罪集团钻公部门体位判定的漏洞,新北一名杨姓男子为了闪兵,明知自己在2017年间就被征兵检查会判定体位为常备役体位,隔年花3万元(约1003美元)找人安排罹患后天免疫缺乏症候群的男子,冒名前往医院抽血检验,之后再向南部某县市政府征兵检查会申请复检,由于市府采形式审查,直接判定为免役体位。
后来被抓包是因为,卫福部发现杨被通报罹患后天免疫缺乏症候群后,未曾就医、服药,因此函请内政部役政署转台南市府通知杨到大医院抽血,确认为阴性,全案才曝光,杨被依妨害兵役治罪条例第三条第四款之妨害役男征兵处理罪判处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还得向国库支付5万元(约1672美元)。另一名侯姓男子也是以相同手法闪兵被抓,刑度也与杨相同。
而根据妨害兵役治罪条例第3条,役龄男子意图避免征兵处理,有7种类型的闪兵是触法的,除了前述的毁伤身体或以其他方法变更体位外,还有及龄隐匿不报或不实申报、不依规定办理兵籍调查、征兵检查不到、迁移住所、出境或出境未归等,花莲一高姓男子就是以搬迁方式让兵役人员无法征集入伍,被判刑3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新北蔡姓男子则是出境后滞留国外,被通知征兵调查却置之不理,也被判刑4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