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博引述知情人士报导,中国拟推广商品房成屋销售制度,考虑要求开发商只提供已竣工房屋,不再采用预售模式,以防烂尾风险,以重塑房市信心;新做法将针对新建商品房,同时地方政府保有「因城施策」空间。另外,近日江苏连云港一起判决引发关注:开发商未按约定交付房屋,判决购房者可拿回首付款和已偿还的贷款、利息,剩余贷款和利息也由开发商承担,等于将烂尾楼压力转至开发商。
知情人士透露,成屋销售制度官方方案尚未最终确定,仍有变量。而据讨论中的方案,成屋销售制将按照开发商拿地的时间进行「新老划断」,即开发商在政策正式公布之后取得的住宅用地将适用成屋销售规则,此前的项目不受影响,同时保障性住房(社宅)亦不包括在内。
环球时报提到,商品房预售制源自香港,1990年代引进中国后成为主流,曾协助房企快速回笼资金、提升开发效率。但随着市场发展,预售制引发的交付风险、品质纠纷等问题凸显,成屋销售试点由此展开,在市场过热时为拿地「降温」,在行业风险暴露时保障「保交楼」。
虽然中国房市开始出现回稳的早期迹象,但购房者仍然担心开发商按时完成项目的能力,购房者不敢入市,导致房地产成交量及房价下跌。根据克而瑞的数据显示,在2021年房市开始下滑时,约90%的新房销售为预售屋,这一比率在去年降低到74%。
58安居客研究院长张波分析,成屋销售是房地产增量市场未来大趋势,也是推动房企高质量转型的重要措施,惟全面铺开仍需多方面配套改革。当下全面推行时机还不成熟,实施过快或提升市场风险、冲击产业。
另外,近期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披露一起金融审判典型案例引起关注,该判决显示,在开发商未能按约定交付房屋的情况下,购房者不仅可以拿回首付款和已偿还的贷款、利息,后续剩余贷款和利息也由相关开发商承担。
此判决虽将压力转至开发商,但律师认为,现实中面对开发商无房可交、无钱可退的状况仍未有明确解法。第一财经报导,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玉臣表示,买到烂尾楼的业主想要拿回损失难点较多,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法律程序复杂,若与开发商协商不成,购房人需要提起相关的诉讼,申请解除购房合约和贷款合约;二是购房者可能会面临开发商无钱可退的情况,即使购房人打赢了官司,也依然陷入钱房两空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