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云雾岭山区25年前发生一起非法猎杀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事件,遭猎杀的藏羚羊高达745只,2男子潜逃25年落网。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近期作出一审判决,这起案件的主犯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不过有网友批评罚责太轻。
红星新闻报导,1999年11月16日,马某(别名海某)等11人组成的犯罪团伙,携带2支小口径步枪及子弹1万3000余发,前往新疆云雾岭山区非法猎杀藏羚羊745只;同年12月25日将藏羚羊皮运回格尔木市,次日晚被格尔木市林业站查获,现场查获藏羚羊皮706张,小口径步枪2支,子弹189发。案发后,有7人先后归案,另有4人仍在追逃中。
公诉机关认为,马某伙同他人猎杀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藏羚羊745只,应当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格尔木市法院认为,马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但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预交罚金,可酌情减轻处罚。4月28日,格尔木市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宣判,马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网友批评「猎杀了700多只才判这么轻,那付出的代价也太低了」、「我家这边俩小伙打死两只野鸭子中华雀鸭都判了1年半」、「河南大学生掏鸟燕隼16只被判10年半,真的没对比就没伤害」。
据悉,近年来,随着中国生态保护和打击盗猎力度的加强,藏羚羊的数量从20世纪末的不足2万只,增至2023年的30余万只,受威胁程度已从「濒危」降级为「近危」,但保护等级未变,仍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