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绵阳市游仙区信义镇农民杨清虎和妻子两人在上海务工,在没得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位于家和村九社的老家房子却被拆除,相关部门事后解释是「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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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报导,杨清虎说,4月30日下午,他通过老家远程监控视频,发现一伙人使用挖掘机挖开老公路护栏,进入他家老房子,一番操作之后,很快将老宅夷为平地后离开。
杨清虎说,他马上联系九社社长靳益财赶到现场,「老屋已夷平了,现场一片狼藉。」杨清虎报警,并和妻子连夜买票赶回老家,派出所告诉他「是交通局拆的」,交通局和信义镇政府却说是修路的施工队「误拆」。杨清虎表示,整个九社就只有他一家房屋在修路的过程中需要拆除,「误拆」说法难以使其信服。
靳益财说,「之前规画说好要占他家老房子,但是又没有人跟他谈过拆迁补偿」,4月30日他赶到现场,「房子已经拆了,人都跑了,也没看到谁拆的,」。
杨清虎说,他家被拆的老屋有1998年8月3日绵阳市游仙区城建委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和绵阳市游仙区国土局「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属于他家合法财产。杨清虎承认老宅已经残破不堪,村上干部曾告诉他,老房子因修路需要拆除。他说,他支持修建公路,「没想到拆迁补偿没有谈,直接就拆房子,肯定是不合适的」。
刘家镇拆迁办一位陈姓负责人回应表示,4月30日上午,由家合村村委会通过三资平台支付老百姓补偿款,当天下午,施工方开始对杨清虎的危房(土房)进行施工,经调查,是施工方误以为4月30号上午已经补偿。
对此,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表示,组织强拆的单位直接违反民法典和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可以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