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因在网上贩售5盒二类精神药品思诺思,被法院依贩毒罪判刑的00后女生马琳琳(化名)案件有新进展。7月30日,澎湃新闻从当事人及其辩护律师处获悉,浙江嘉兴中院日前撤销一审判决,认定原判部分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澎湃新闻此前报导,马琳琳出生于2002年,2024年初被诊断为系统性红斑狼疮与狼疮性脑病,半年后病情稳定停药,发现有多余药物,遂于小红书上发帖出售,包括酒石酸唑吡坦片(商品名为思诺思)。该药为处方药,具镇静助眠作用,属国家二类精神药品。马琳琳称,她当时未意识到该药属管制药品,认为仅是普通安眠药。她分别以120元(人民币,下同)和180元价格将2板与3板药品邮寄给来自广州与浙江的买家,之后遭警方调查。
案件起因于浙江嘉兴海盐县买家董某报警举发,董某曾在购药时主动提及药物「有瘾性」,并与警方共同取件。2024年12月,案件在海盐县法院一审开庭,检方认为马琳琳违反毒品管制法规,应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责,建议从轻处罚。一审判决为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一年1个月,并罚金2000元。违法所得300元(约40美元)及扣押药品依法没收与销毁。
马琳琳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案件于2025年3月在嘉兴中院二审开庭。其辩护律师表示,马琳琳主观上无贩毒故意,且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应构成贩毒罪。嘉兴中院7月25日裁定原判事实不明,撤销原判,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