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海南一名15岁的高中生小花告诉妈妈田女士,称自己五年前被一名老师万某在某托管中心强奸,小花的父母随后报案。案情经审理,万某一审获刑八年、禁业五年,并赔偿小花2573.7元(人民币,下同,约360美元),万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小花不服民事部分判决也已提起上诉。
红星新闻报导,2018年,田女士原居住地拆迁后,因小花所在学校与家距离较远,就将当时才十岁的小花送到熟人张某开办的托管中心托管。小花向田女士讲述,她当时在托管中心,被另一所学校教书的张某的丈夫万某强奸。
据小花陈述,2018年6月的一个周五,正读四年级的她等爸爸接她回家。当时她从三楼厕所出来后,看到万某站在门口,随后就被万某强奸。
小花表示,直到她读高中了,回想起被万某强奸的事情,担心还有孩子被万某欺负,就向妈妈说起五年前的事。
田女士将此事告诉了丈夫,夫妻俩报了警;门诊病历显示,小花在妇科检查中查出处女膜见陈旧性痕迹。
田女士证言,当时她发现小花的私处有破皮,内裤上还有一点血。田女士以为小花是身体自身出现了「内热」的问题,提出带小花去医院检查,但小花不肯去医院,就拿了些药膏给她涂抹。
小花的小学同学小甜证言,初二时,小花说她小学四年级时被托管中心的男老师动手动脚,那个男老师就是在校门口抱她的男人。
证人小胡称,初二时和小花聊起小学时代的话题,谈到他们都有在托管中心的经历,小花说托管中心的男老师是变态,她很反感被他摸,她年纪小有反抗但没用。
证人小肖是小花的初中同学,小肖记得她们在初中时期聊天,小花曾三次提到万某。第一次聊到寄宿话题时,小花说万某是个「变态」,对她动手动脚。第二次一起散步时,小花绕道要避开托管中心,说她在里面被强奸。第三次,小花说小时候她寄宿时,被万某乱摸,还被其强奸。
法院审理后认为,多名证人证言小花在校未谈恋爱,性格内向、安静。小花向小胡、小甜、小肖说起万某的情节,可信度较高或具有合理性,结合小花处女膜有陈旧伤,以及时隔多年后,仍能准确辨认出万某等情形,可认定万某存在强奸小花的行为。
法院认为,万某为满足性欲,使用暴力胁迫手段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从重处罚。万某因犯强奸罪获刑八年,禁止万某自刑罚运行完毕之日起从事与未成年人教育、培训相关的职业,期限为五年。民事部分,张某赔偿1103元,万某赔偿2573.7元。
万某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小花不服民事部分的判决也已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