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男子因「婚内强奸」被羁押285天,后因证据不足,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男子申请国家赔偿并追究相关办案人员责任;据中新周刊报导,男子已获得国赔24.8万元并表示接受结果。
据报导,尹男与武女于2012年经人介绍相识,次年结婚,育有三名子女,夫妻俩虽常有矛盾;武女2023年3月向濮阳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称尹男长期家暴,包括怀孕期间殴打及故意撞击其车辆等行为;尹男则否认家暴,称夫妻感情未彻底破裂,法院一审及二审均判决不准离婚。
不料一个多月后,7月18日中午,武女士光着脚、披头散发冲进邻居家求救,哭着说被丈夫强奸了,随后报警。武女表示,事发时她不知尹男在房内,称其拍摄自己的裸照并有暴力行为。
尹男姊姊称,尹男当天仅是去县城家中看孩子,否认强奸指控。报导指出,一段影片显示,尹男与武女在床上发生争执,武女要求其放手。
看守所里的尹男喊冤喊了大半年。尹男透露,2023年4月,他在看守所内与武女达成离婚协议,出狱后,双方再无联系。尹男坚称自己无家暴行为,认为武女多次报警是为阻止他回家,他说怀疑对方出轨才想拍视频,虽有肢体接触但没发生性关系,「她说1小时内多次被侵犯,根本不符合生理常识」。
警方鉴定发现,武女士的身体和衣物上都没检出精斑,这和她「多次被强行发生关系」 的说法对不上。
羁押期间尹男在看守所签离婚协议:父母买的房给武女士,14 万外债自己扛;尹男出狱后,2025 年5 月直接递了国家赔偿申请;尹男认为,285天的羁押对其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坚持要求国家赔偿33万元,并追究相关办案人员责任。
最后9月达成协议,尹男拿到24.8 万,其中13.5 万是人身自由赔偿金,11.3 万是精神损害抚慰金。大风新闻报导,这案子之所以炸锅,在于「婚内强暴」 的认定难题。最高法在指导案例里明确,只有「婚姻非正常存续期」 才可能定罪,可「非正常存续」 的边界太模糊了。就像律师说的,「结婚证书从不是强奸许可证」,但真要定罪,得有实打实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