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一位75岁马姓老妇人近日向媒体求助,称希望找一个干女儿来照顾自己,她愿意给一套房和40万(人民币,下同)财产,每月再付3000元工资。马姓妇人称自己已离婚,有两个女儿,一个「突然不管我了」,一个是生活无法自理的残疾人。媒体找到她的大女儿,对方称她没工作无法管,除非把她逼成精神病;对于母亲要送房产找干女儿,她的回答是「随便」。
据小莉帮忙报导,马姓妇人自称,她早年离婚,有两个女儿,和家里亲戚也没有来往,一直是独自在郑州生活。她的身体不太好,患有哮喘,需要长期用药,「走路100米都走不动,家里乱七八糟,没力气收拾……」。
马妇称,她的大女儿在外地工作,以前也经常联系,但最近女儿突然不管自己了。「她说我的财产她也不要,要和我断绝关系」,至于原因自己不知道。40多岁的二女儿是一名残疾人,独自生活都很困难,更别提来帮助自己了,所以现在就想找一个干女儿来照顾自己。
「以后会将现在住的这套房子留给患有疾病的二女儿,剩下的一套房产以及财产可以留给干女儿。怕我以后连一口热乎饭也吃不上,万一出什么状况,倒在路上没人管我……」她说。
小莉帮忙联击上马妇的大女儿,对方在得知来意后直接挂断电话,再次拨通后说:「我自己也没有工作,我怎么管啊,她愿意的话我把她带到农村去,非要把我逼成精神病的话我也没办法」。对于母亲想找干女儿,她回答:「随便,那都是她的东西,我管得着吗?」。
律师席军旗认为,根据「民法典」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二女儿若被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需要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马姓妇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然可以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马姓妇人并通过新闻报导镜头全网求认干女儿:我真心对她,她真心对我,我可以把我的另外一套房产和40万财产给她,每个月再支付3000元工资,并强调「我的脾气很好,不会百般挑剔」。
不过马妇认干女儿事件看在部分网友眼里觉得难以置信:「别信。若真有给一套房、40万财产的好事,身边的人早就抢着干了」,「房产和40万必须先给,并公证。过程中双方留好照顾痕迹。不过这种和保母没区别了」,「郑州没有敬老院吗?」,「不可能的事情」,「直接雇保母不是一样?」。
有网友则质疑「咋可能不知道大女儿不照顾自己的原因」,「其中可能有些关键没说」。但也有年轻网友直接提问:「要干孙子吗?我有能力照顾你到120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