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带着两岁孙子,在小区公共场所猥亵我七岁的女儿。事发后我们得知他有强奸罪前科,到现在也没有赔礼道歉」。河南郑州吴女士(化姓)近日表示,自己女儿彤彤遭到同小区60岁老人殷某的猥亵。案发后,殷某因涉嫌犯猥亵儿童罪被逮捕,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收到判决书后,吴女士不服该判决,向检方申请抗诉。
中国新闻周刊报导,案件发生于今年2月4日。根据吴女的讲述,她在家里打扫卫生,女儿彤彤带着两岁弟弟下楼买零食,遇到照看孙子的殷某。吴女士称,此前两家小孩曾一起玩耍,大人也都打过照面,几个孩子并没有防备,自然玩到了一起。
后来,殷某搭着彤彤的肩膀,引导三个孩子走到小区内的小花园。吴女回忆,殷某坐在小花园亭子旁的凳子上,多次夸赞彤彤长得漂亮,「让孩子走到他面前,说爷爷看看到底漂不漂亮」。
一审判决书显示,殷某用左手伸入彤彤上衣内抚摸其肚子,后沿着肚子向下伸入彤彤的生殖器官,对她进行了猥亵。彤彤感到疼痛后大叫,殷某立即将手抽出。
事发后,彤彤带着弟弟赶回家,将自己的遭遇告知吴女。吴女立即报警,并带女儿前往医院检查。经检查,彤彤外阴未见明显破损与出血,处女膜未见明显破裂口及出血。
次日,殷某被警方传唤到案,并承认自己的罪行,殷某因涉嫌犯猥亵儿童罪被郑州市上街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半个月后被逮捕。
据了解,多年前,殷某曾因犯抢劫罪、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公诉机关认为,殷某以满足性欲为目的,对不满14周岁的女童实施猥亵,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彤彤及其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殷某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补偿费等共计35万元人民币(约5万美元),并从重处罚。
11月6日,郑州市上街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后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处殷某有期徒刑两年。不过,法院驳回了彤彤及其家人的民事诉讼请求。
收到一审判决书后,彤彤母亲吴女士认为量刑过轻,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吴女说,案发至今,殷某不仅没有道歉,其家属还在小区挑衅她的家人。「他的儿子见到我家人,一直盯着看,又拍自己脸,做怪动作吓唬小孩。」吴女得知后立即报警,社区民警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但她也担心一家人的安全问题,「现在我们基本只在自家楼下玩」。
11月14日,郑州市上街区检察院作出抗诉请求答复书,认为吴女士「符合抗诉条件,一审判决量刑畸轻,决定抗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