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市一名女护士因遭匿名举报与男子开房,被医院认定涉嫌非法性交易并解除劳动关系。女护士提告后,法院认为,医院仅凭微信聊天纪录,无法证明双方存在非法交易,且未经相关部门认定,医院无权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终审判决医院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1万余元(人民币,下同,约1.6万美元)。
大风新闻报导,涉事医院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我们这里现在没有这个护士了。」该人士称,自己今年才到职,不认识该护士,也不了解相关情况。
涉事女子马晓莲32岁,原为广西贺州市一家医院神经外科护理师;判决书显示,马晓莲于2013年7月进入该医院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在院任职近12年。
2025年5月21日,医院收到匿名举报,举报人提供马晓莲与一名「桂林银行黄男」的微信聊天纪录。聊天中,黄男邀请马晓莲开房,马晓莲回复:「转钱给我,就可以。」黄某随后转帐,马晓莲又表示:「我没钱了,等一下再给我500哦,我现在去开房。」
报导指出,医院表示,收到相关聊天纪录后,考虑到医院声誉及马晓莲个人名声,未向公安机关报警。
2025年6月12日,医院人力资源部向工会提出解除马晓莲劳动关系,认为她存在「生活作风不正当的失德行为」,并涉嫌非法性交易,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及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同年6月16日,医院工会回复称,经审议后认为解除决定「事实基本清楚,程序合法」,同意医院办理后续手续。当日,医院向马晓莲发出「终止契约书」。
据报导,马晓莲离职后,向贺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医院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约16.88万元。2025年8月15日,仲裁委裁决医院支付马晓莲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1万余元,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手续。医院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医院依据匿名举报提供的微信聊天纪录,认定马晓莲涉嫌非法性交易,但医院并无认定非法性交易的执法权,且马晓莲未受到公安机关治安处罚,也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指出,微信聊天内容虽涉及开房、金钱往来,但不能仅据此认定双方存在非法性交易,也可能存在恋爱关系中的行为。因此,医院以此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审法院判决医院支付马晓莲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1万余元。医院上诉称,马晓莲的行为已涉嫌卖淫,且相关情况被外界知悉,解除劳动关系是为避免影响扩大。
马晓莲则表示,医院提供的微信聊天纪录只是私人对话片段,内容不足以证明非法交易;她称:「医院解除劳动合约的事实依据不足,医院主张她涉嫌非法性交易,但其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仅为私人对话片段,内容模糊且无其他证据佐证。」
报导指出,贺州市中级法院二审认为,医院未提供充分证据证实马晓莲存在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审判决并无不当。2026年3月27日,贺州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精华 FAQ
-
医院接获匿名举报,取得她与男子的微信聊天纪录后,认定其涉嫌非法性交易及生活作风不正当,遂依院内规章与职业道德要求解除劳动关系。
-
法院指出,微信对话虽提到开房与金钱往来,但不足以单独证明卖淫交易,且医院无执法认定权,当事人也未受公安处罚或刑事追究。
-
仲裁与法院均认定医院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终审维持原判,要求医院支付11万余元赔偿金,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后续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