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武汉市民桂女士在网络拍卖平台以52万元(人民币,下同,约7.5万美元)竞得一套房产,事后却发现拍卖页面所示产权证已失效,且房屋在竞拍前已完成过户,导致她需额外承担近3万元税费。因不满资讯落差与房屋状况,桂女士拒付尾款并要求退还5万元(约7200美元)保证金,与拍卖公司对簿公堂。一审法院认定其构成悔拍,仅判拍卖公司退还5000元保证金(约720美元),桂女士目前已提起上诉。
综合大风新闻报导,桂女士于2025年5月在阿里拍卖平台参与竞标,由鼎耀拍卖(深圳)有限公司上架的房产标示产权证为2021年核发。经60轮竞价,她于5月20日以52.63万元得标。然而在办理过户时才发现,该产权证已因5月8日完成转移登记而失效,房屋早已转手他人。她指出,拍卖公司未主动揭露此重大变更,影响竞拍判断。
产权资讯变动也直接影响税费计算。原本依2021年持有时间已满两年可免征增值税,但因实际转手时间仅12天,导致桂女士需额外支付约2.63万元增值税及附加费,合计近3万元。此外,她实地看房后发现房屋存在渗水、墙面发霉、装修老化等问题,认为实况与页面展示落差较大,因此决定终止交易。
法院审理认为,房屋虽有老化但未构成重大结构瑕疵,且拍卖页面已提供照片并标注以现况为准,桂女士未事先看房需自行承担风险。针对产权争议,法院认定房屋可正常过户,无实质障碍,但拍卖公司确实存在使用旧证、资讯标注不清的瑕疵。最终判决桂女士承担90%责任,拍卖公司承担10%,退还5000元保证金,其余诉求驳回。
法律人士指出,产权在拍卖前已变更属关键资讯,依法应主动揭露,否则可能构成重大资讯不实。一审仅判拍卖公司承担10%责任恐偏低,建议上诉争取改判。同时提醒,参与网拍房产应自行查找最新产权与税费资讯,并实地看房与保存证据,以降低交易风险。

